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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行政检察以“我管”促“都管”典型案例解读
2022年5月17日

最高检行政检察以“我管”促“都管”典型案例解读

 

  打造系统监督模式,深化治理质效——最高检行政检察以“我管”促“都管”典型案例解读

 

  因身份被冒充,注册公司被列入全国税务“黑名单”,检察公开听证力促破解案件困局;企业为逃避行政处罚而注销公司登记,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互通联动,堵塞“恶意注销”漏洞……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行政检察以‘我管’促‘都管’”为主题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五批)。

 

  该批典型案例有何特点?行政检察以“我管”促“都管”取得了哪些落地实效?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

 

  “一手托两家”抓实诉源治理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履责缺位,就要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这是最高检对更深领悟、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强有力回应。

 

  “行政检察在监督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的同时,还承担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职责,其‘一手托两家’的职能本身就具有促进社会治理的功能。”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随着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检察要更加注重回应当事人实质诉求,依法能动履职。在追求“案结事了政和”效果的背后,各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不仅办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发现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还针对这些问题开展类案监督,推进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行性解决思路和经验。

 

  事实上,2021年以来,最高检已连续发布了四批“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是对该系列典型案例的延续发展,是行政检察常态化解民忧破难题,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缩影。

 

  据介绍,该批典型案例涉及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以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多种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类型,为检察机关今后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旨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将以“我管”促“都管”的新时代检察理念融入履职行动,促进社会治理中同类问题的解决,进一步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凝聚治理合力,从源头破解困局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一些案件的办理程序本身并无瑕疵,但当事人的实质正当诉求却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导致“程序空转”。记者关注到,此次5件典型案例中有2件是冒名登记问题——一个是冒名工商登记,另一个是冒名婚姻登记。

 

  “这两类问题虽然都分别有相关单位制定的规定文件,但难免存在一些‘存量’案件。”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正是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更加注重从源头破解“困局”。例如,检察机关在办理杨某花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中,联合地方相关单位出台专门意见解决冒名或虚假婚姻登记问题,承办该案的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及时总结经验,开展类案监督,截至目前,已办理此类案件18件。

 

  以“我管”促“都管”的落脚点在于“都管”,打造系统监督模式,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不断深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凝聚社会治理合力,由点及面,拓展治理规模、深化治理质效。如祝某工伤认定行政检察监督案,一边是法院行政裁判并无不当,一边是祝某实体诉求具有合理性,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会消弭分歧、凝聚共识,帮助祝某依法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相关单位与检察机关针对工伤行政争议建立协商协作共治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活动,优化社保登记制度,推动实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收尽收。

 

  为什么个别案件虽然办结了,但人民群众不满意、被监督单位不服?“部分原因在于没有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作为司法办案的价值取向。因此,检察机关更加注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行政目标实现与公民、组织权利保障,既要尊重当事人正当诉求,也要避免以违背法律的解决方案来换取诉求不合理的当事人的认同。”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说。

 

  如张某诉江苏省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检察监督案,检察机关聚焦争议焦点,通过调查核实,查清监督申请人的军龄等关键信息,运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体化工作机制凝聚争议化解合力,不仅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济等解决张某“燃眉之急”,还推动相关单位“一揽子”解决其生活基本保障问题,在法律框架内满足当事人合理诉求,助力解决退役军人有关的历史遗留问题等。

 

  据了解,针对行政机关、法院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同类错误或行政执法、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共同性问题,行政检察将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白皮书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监督纠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议,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与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在实践探索中不断规范类案办理,激活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效能,今年4月,最高检专门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指导类案监督工作实践,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打通“数据孤岛”,促进深层治理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各地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主动谋划具有地方特色的“小专项”,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针对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实质性化解一批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的行政争议,不断延伸司法为民触角,为社会治理疏解障碍。

 

  据了解,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还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评查、优秀行政检察类案评选等活动,推进全面落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司法理念,并查找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特别要对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的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结案后监督申请人继续申诉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评查,打磨好行政检察服务社会治理的“金刚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说,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既需要掌握办案技能,更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大势,充分挖掘、用好大数据办案,进一步打开行政检察新的增长空间。打通“数据孤岛”,加强与当地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大数据运用方式、平台和工具,探索建立、优化通过数据筛选发现监督线索的模型,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最终到社会治理的新型办案模式,促进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也是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的关键之年。‘做实’就是要有实实在在的有效行动,以及名副其实的社会贡献与实际办案效果。”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行政检察部门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并结合最高检党组对全覆盖开展巡视“回头看”的部署,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努力实现履职能力整体再提升,以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正义网